洪水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5-06-20 16:13:27
洪水灾害应急预案

洪水灾害应急预案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洪水灾害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洪水灾害应急预案1

1、目的

应对可能发生的特殊自然灾害,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的正常,保障公司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暴雨、洪水期间污水处理的控制过程。

3、职责

为加强防洪应急工作的领导,成立厂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4、汛期值班

根据发布暴雨、洪水预警的等级,安排不同的行政值班制度,各有关部门安排抢险抢修人员,做好防汛、防洪准备工作,无故缺岗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需根据不同的值班安排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防汛、防洪期间保证信息畅通,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

防汛、防洪期间具体值班安排如下:

蓝色预警时,按照本厂正常管理制度进行值班;

黄色预警时,休息日和夜间除正常值班人员外,保证工艺化验部门一人值班;

橙色预警时,休息日和夜间除正常值班人员外,保证运行和机修各一人值班,防汛、防洪队伍到位;

红色预警时,防洪应急小组所有成员现场值班,防汛、防洪队伍到位。

5、管理规定

5.1准备阶段

5.1.1水泵房在汛期各台水泵要确保完好,使集水井水位保持低水位运行。

5.1.2暴雨、洪水季节到来前,抢修人员应对所有抢修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5.1.3暴雨、洪水到来前,设备的使用部门应对本部门管辖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确定其处于良好状态,并有检查记录可查。

5.1.4应通过气象台预报及时了解天气变化的趋势,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落实好防汛防洪的措施。

5.1.5暴雨、洪水到来前,各部门应关好门窗,检查室内的悬挂物、固定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1.6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抗灾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防洪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5.1.7通信准备,充分利用厂内内部电话网和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防洪通信系统完好畅通、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5.2工艺控制

5.2.1 当汛期水量大、集水井水位高时开启全部水泵运行。

5.2.2 工艺化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汛期的工艺运行方案;汛期及时调整运行工况,在水量大、进水水质淡,确保总出水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尽量多处理污水水量,减少向外排放。

5.2.3 运行班在汛期加强各进出泵、反应池进出水闸门和变配电所等关键设备和部位的巡视和监控,做好设备运转状况记录;发现故障和其它异常情况及时报送设备部门或通知防汛领导小组。加强现场巡视,特别是构筑物,以防大风天气高空坠物。

5.2.4 机修班在汛期前安排生产运行关键设备和变配电所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室外设备的防雨工作。并及时检查全厂机械设备的接地情况,及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

5.2.5 根据天气预报,组织运行工预先对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完好,组织力量对厂区雨水管线进行疏通,确保畅通;适时有效地发布预警信息。

5.2.6 遇到突然降雨时各岗位将门窗关紧,防止雨水流入,影响设备运行。生产运行班组增加水泵台数,降低集水井水位,直到满负荷为之。外出巡视,必须两人一组,注意防滑。变电值班人员及时检查避雷是否发挥作用;厂抢修队员,车辆做到随叫随到,严阵以待,以处置突发事故的发生。

5.2.7 若瞬时流量过高使所有构筑物处于超负荷运行时,应立即与上级部门取得联系,经上级部门同意后即开启初沉池超越阀应急排放污水,以确保全厂构筑物运行、工艺生产运行的正常。

5.3紧急情况

5.3.1造成电力中断工艺不能正常运行时,值班员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且坚守在岗位上,听候领导的指示。

5.3.2暴雨、洪水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时,当班人员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有关的抢救工作。

5.4防汛防洪后期

5.4.1暴雨、洪水后,化验岗位的人员应增加对进、出水水质检测的频率。

5.4.2修复暴雨、洪水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确保各设备正常运行;

6、抢险救灾

发生重大险情后,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公司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或当地政府指挥决策。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防汛、抗雷雨大风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处置重大险情时,应统一指挥、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7、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灾害后,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

9、应急结束

当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可视实际情况宣布结束紧急应急。

依照有关紧急应急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应急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原位。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洪水灾害应急预案2

为及时有效地开展抗洪救灾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工作原则

(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 ……此处隐藏12888个字……运输工作制度。

6.4治安与医疗保障

治安保障由镇派出所具体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医疗卫生保障由镇卫生院具体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6.5物资与资金保障

物资保障:防汛物资、设备归口防汛办管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分配下达,国家统配的防汛物资、设备,由镇防汛办向县防办提出申报计划,物资申请批准到位后,镇防汛办拟定下达计划。镇民政办、镇卫生院、镇农业办负责救灾物资供应。管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油,保证灾民粮食、油供应;组织救灾药品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保证灾区现场物价稳定。

资金保障:由镇防汛指挥部、镇财政所具体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把救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年度预算,增加救灾投入,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特大洪水的防汛应急资金由镇防汛指挥部、镇财政所向县防指申请。 6.6社会动员保障

进入防汛紧急期,由镇防汛指挥部报请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动员令,各类社会力量及团体须根据抗洪救灾的需要服从指挥,听从调度。

6.7宣传、培训和演习

镇防汛指挥部门要结合本镇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做好各类防汛避灾、自救、互救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于从事防汛指挥的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要定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培训。镇防汛指挥部要协助、指导当地民兵预备役人员及各类抢险分队,每年汛前组织实战演习。

7.后期处置

7.1灾后救助

发生洪灾后,社会各界、个人或国外机构捐赠的资金、物资等由镇人民政府或镇民政办接收、管理,用于全镇救灾。捐赠给镇上的资金和物资等,由镇人民政府或镇民政办接收、管理,用于全镇救灾。募捐电话、监督电话及账号在镇级媒体上予以公布。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镇民政办核实灾情,按照受灾程度和救灾原则,安排重灾区群众一定的救济补助。镇政府在政策范围内给予特大受灾区群众减免或减少上交、税收等;在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时,给予政策优惠。

7.2抢险物资补充

在紧急防汛期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和结帐;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镇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7.3水毁工程恢复

7.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镇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组织突击施工,尽快修复。属于工程量大的水毁恢复项目,分级列入基建计划,防洪工程应力争次年洪水之前恢复主体功能。 7.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等基础设施,按照部门职责,尽快组织修复,投入正常运用。

7.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5保险与补偿

镇人民政府在全镇范围内逐步实施受灾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先期开展受灾保险试点,逐步推广,灾情发生后,各保险公司视投保情况深入灾区现场查勘理赔。

7.6调查与总结

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起草通报文稿(内容包括雨、水、灾情及抗洪行动、经验教训等方面),并填写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经防汛指挥部领导审核后,向相关单位发布。

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见附件8。

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每一次洪水过程的雨水情、灾险情、抗洪行动进行调查分析,开展后果评估,各组提交所负责工作的评估报告,由镇防汛办统一归口管理。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①暴雨: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的降雨。

②山洪:山洪是指由于暴雨、冰雪融化或拦洪设施溃水等原因,在山区(包括山地、丘陵、岗地)沿河流及溪沟形成的暴涨暴落的洪水及其相伴发生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的总称。

③泥石流:是山区沟谷中,由暴雨、冰雪融化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特殊洪流。

④警戒水位:警戒水位是指江河漫滩行洪,堤防可能发生险情,需要开始加强防守的水位。

⑤保证水位:保证水位是指堤防及其附属工程安全挡水的上限水位,堤防的高度、坡度及堤身、堤基质量已达到规划设计标准的河段,其设计洪水水位即为保证水位。

⑥蓄洪垸:为了防止洪水成灾,用来储存河道超额洪水的堤垸。

⑦洪水预报:根据每次暴雨资料及有关水文气象信息,对暴雨形成的洪水过程进行预报称暴雨洪水预报。它包括流域内一次暴雨的径流量(称降雨产流预报)及其径流过程(称流域汇流预报)。预报项目一般包括洪峰水位或洪峰流量及其出现时间、洪水涨落过程及洪水总量。

⑧洪水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设施,在时间上、空间上重新调节安排江、河、湖、海的洪水量及其水位。在防洪调度中,应充分考虑防洪工程调度规划的要求和洪水特性及其演变规律。

⑨水库设计水位:水库遇大坝设计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⑩水库校核水位:水库遇大坝校核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⑾防汛会商:由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主持、参与的防汛工作调度、决策会议。参与部门和人员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水文、气象、电力、交通等相关部门及防汛技术专家组成员等。会议主要议题是就当前抗洪抢险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 ⑿洪水等级划分:一般洪水,重现期小于10年;较大洪水,重现期为10-20年;大洪水,重现期为20-50年;特大洪水,重现期大于50年。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情况等的变化予以适时的更新,由镇防汛指挥部组织,其主办机构为镇水管站,协办单位为镇武装部、镇民政办、镇农业办、镇卫生院等。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镇人民政府对在抗洪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予以奖励。

对于在抗洪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由镇直相关单位和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申报,经镇防汛指挥部审查后由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在抗洪抢险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队、集体和个人,由镇防汛指挥部、镇武装部统一协调、审查,报请镇人民政府予以奖励。

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灾害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给责任人警告、记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5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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